发表时间: 2020-11-19 13:30:44
作者: 珲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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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珲春市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
按照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工信厅《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》以及州工信局印发的《关于延边州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的通知》(延州工信发〔2020〕46号)等文件规定,现将珲春市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29日。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,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市工信局联系人:李波,联系电话:7555010
附件:珲春市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
珲春市工信局
2020年11月19日
附件:
珲春市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
按照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工信厅《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》以及州工信局印发的《关于延边州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的通知》(延州工信发〔2020〕46号)等文件规定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支持方向
1.鼓励一季度工业产值净增量2000万元以上增量企业。鼓励企业春节期间加大生产组织安排,督促连续性生产企业做好生产衔接,引导放假企业利用节日开展设备检修和维护。推动重点大型工业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效增产扩能,提高生产负荷,对一季度工业产值净增量2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,给予省级专项奖励支持。
2、鼓励企业入规入统。鼓励规下企业入规入统。鼓励一季度新入规入统企业。鼓励规下企业入规入统,对达到规模以上,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,给与省级专项资金奖补。
3、对一季度企业新增用电量、天然气用量给与补贴。对一季度生产用电量达到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,按同比新增生产用电量给与省级专项资金补贴。对一季度生产用天然气量达到3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,按同比新增生产用气量给与省级专项资金补贴。
二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额度及对象
珲春市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额度为163.05万元。
1、2020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净增量2000万元以上的珲春拉波尼服饰有限公司、珲春兴阳水产有限公司、珲春矿业(集团)有限公司。
2、2020年一季度入规入统的珲春盛达宇服饰有限公司、珲春瀚鸿服饰有限公司、珲春三元彩钢有限公司、珲春鸿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、珲春市超越商贸有限公司、珲春市金莲制衣有限公司。
3、一季度用电量达到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珲春紫金矿业有限公司、大唐珲春发电厂、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。
4、对稳定全市工业健康发展,2019年完成总产值2000万元以上,2020年一季度产值正增长且完成总产值500万元以上的珲春合作区热力资源有限公司、珲春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、吉林特来纺织有限公司、珲春风华制衣有限公司、珲春东鹏工贸有限公司、延边盛海工贸有限公司、珲春正兴磨料有限责任公司、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、珲春长城菌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、长白山森工集团珲春森林山木业有限公司10户企业。
三、分配方式、因素选取和数据来源
分配方式:按照支持方向,把重点产业发展资金分成四部分。
1、对一季度工业产值净增2000万元以上的3户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省级专项奖励支持。
2、对2020年一季度入规入统的6户工业企业每户给与5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奖励支持。
3、对一季度用电量达到500万千瓦时以上的3户企业每户给与14.35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奖励支持。
4、对稳定全市工业健康发展,2019年完成总产值2000万元以上,2020年一季度总产值完成500万元以上且正增长的(除已获得省级专项资金奖励支持的企业以外),每户给与3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奖励支持。
附表:珲春市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明细表
珲春市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明细表
单位:万元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重点产业资金 |
1 | 一季度工业产值净增2000万元以上 | 60 |
2 | 2020年一季度入规入统 | 30 |
3 | 2020年一季度用电量达到500万千瓦时以上 | 43.05 |
4 | 稳定全市工业健康发展,2019年完成总产值2000万元以上,2020年一季度产值正增长且完成总产值400万元以上 | 30 |
合计 | 163.05 |